致离婚当事人:
当您决定离婚时,请谨慎再谨慎,考虑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完全破裂,是否已无完全和好的可能;从法律上讲,无论哪方的对与错都可以提起离婚,并不是说哪一方先提起离婚就对哪一方不利。
您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,当您终于做出离婚的决定的时候,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心里都是沉重的。但您选择离婚并不是您放弃感情,相比那些为孩子、为面子、为……而选择苦苦维持的人来说,您更热爱生命、珍惜感情,想给未来一个诚实负责的交代。在离婚这个过程中,您承受着心灵的煎熬,当您面对父母无奈的叹息、面对儿女黯然的眼神……感到自己一个人的事却给最亲的人带来负担的时候,我请您,永远不要把婚姻失败的责任全部加在自己的头上:不幸的婚姻只是因为在不适合的时间遇到了不适合的人,决不是因为您不够好。每段婚姻里都有遗憾和错误,失败的婚姻和幸福的婚姻都一样;只要您在新的婚姻生活里,有意识地修正曾经的不足,凡事将心比心,多用“爱”字去化解夫妻间的误解和矛盾,就足够了。
我们可能因为爱,亦或是各种感情或利益纠葛还和现在的这个人生活在一起,但无论如何,不要把孩子作为不离婚的借口!
其实很多时候,我们不是因为孩子而不去离婚,细想想,为了孩子不离婚,孩子就快乐了吗?孩子每天守着见面就对骂,甚至大打出手的父母就幸福了吗?难道这就是孩子想要的生活?孩子不是傻子,他们知道快乐是什么,快乐绝不是父母形同陌路,甚至是仇敌,但还死撑着不离婚!
我们习惯性的说,为了孩子凑合过吧。但其实,我们只是一厢情愿的强奸了孩子的意志,我们不敢面对的不是孩子少了一个父亲或是一个母亲,我们真正不敢面对的是没人和我们分担孩子成长中不定数额的费用,我们害怕的是要独自面对自己要担负的双重责任, 我们害怕的是周围人强加于我们的和单亲家庭教育问题相关的压力,其实一切恐惧均源于我们自身,而不是孩子。我们不要把我们自身的自私美化为貌似对孩子的无私。孩子毕竟是孩子,年幼无知,但无知者无畏,只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大人在“见多识广”之后才会对很多事情心生畏惧,才会患得患失。归根结底,很多时候,看似我们为了孩子而牺牲,但其实是孩子却在无形中成了我们不幸婚姻的炮灰。
我们本能的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单亲家庭不幸的信息,而很少去吸收那些单亲家庭也能幸福快乐的经典案例,这使我们畏惧我们离婚后的生活,于是我们选择不离婚,并以孩子作为筹码。
当您和您的爱人因为种种原因再无缘一起生活,请您告诉他(她):为了我们自己,也为了孩子!我们离婚吧!
一直相信有一种相遇可以在灵魂里,有一种爱可以深入骨髓。一个人总要有个新的开始,别让过去把您栓在悲哀的殿堂。别说您最爱的是谁,人生还很长,谁也无法预知明天。好聚好散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。活着不是为了怀念昨天,而是要等待希望。哭完就把一切都留在昨天,永远不要去触及。
祝福理想中的婚姻,祝福每一个家庭,祝福起伏如潮的人生,祝福您!
Copyright© 2016-2020 绵阳陈星光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:绵阳市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7幢写字楼18楼 联系人:陈星光 律师 手机:13398398831 (QQ微信同手机号)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:蜀ICP备17003576号-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