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后说法
这是一起涉嫌车辆抵押贷款的套路贷。犯罪嫌疑人到案后,拒不认罪,提出对方违约在先,自己处分车辆在后,并不违法的辩解。
检察官仔细梳理证据后发现,程阳阳等被害人一开始就步入了犯罪嫌疑人设置的陷阱,第一步是签订委托合同,如果对方违约,由蔡真全权处理车辆,车主将车辆的处分权让渡给蔡真,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权;第二步是收取车辆的车辆凭证,车辆的合法证件全部由诈骗分子持有,证明车子来路正常,为处理车辆披上合法外衣;第三步安装车辆GPS,及时掌握车辆行踪;第四步故意创造借款人违约的机会,GPS装在容易被刮到的地方,借口对方付利息不及时收款,虚构保险无效等各种理由,制造对方违约假象。第五步擅自将车子处理后,与车主联系,要求高于抵押款的价格赎回车子,赚取差价。
犯罪嫌疑人以虚构办理车辆抵押借贷的事实,故意与被害人签订内含违法、损害被害人利益条款的车辆抵押合同,骗取被害人车辆产权证等重要材料及车辆的备用钥匙,在车辆上加装GPS,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,将车开走进行处分,从而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,从本质上体现为名为借贷,实为诈骗,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,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,使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,从而骗取他人财物,涉嫌诈骗罪。
律师忠告
当前,发生在公民与公民、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现象比较普遍,高利贷及套路贷陷阱较多,借款人要提高警惕,对于要签订的合同条款,一要看清,二要弄懂,三要知晓后果,提高防范意识,尽量到规范的金融公司或机构借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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